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通知,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项目已下达。现将通知转发,请各有关二级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19日起通过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pm.kjt.zj.gov.cn)填报项目任务书,并由所在单位线上审核后于2026年1月29日前提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合同书、逾期未提交、未完成项目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
二、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浙江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5〕24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5〕3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夏寅 电话:8760025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5/art_35dcfdf7b9ac4815936ec31a4f4fe9f7.html)
科技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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