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社科工作办通知,现布置开展对202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项目负责人网上系统填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5日。具体通知如下。
1.年度项目立项两年后开展一次网上中期检查。请各有关单位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根据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好相关中期材料,内容填写要求可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具体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xm.npopss-cn.gov.cn/” 登陆填报。
2.2023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2)。所涉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项目中检管理”模块,填写并上传有关中期检查材料。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行网上平台管理,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提醒相关项目负责人登陆管理系统完善项目信息。
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87600299、696936(短号)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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